4.风险人员协查管控。疫情发生地发现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涉疫场所暴露人员、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流出本地后,当地联防联控机制应于2小时内通过国家疫情防控管理平台或函件向流入地发出协查单(包括身份信息、联系电话、接触方式、末次暴露时间等排查管控所需信息),也可通过建立的地市到地市之间“点对点”跨地区协查机制及时发送跨地区协查信息。
协查方收到协查信息后,快速对有关人员进行排查,并按照风险等级分类采取发送短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等管控措施,确保每名风险人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并于接到协查信息后 24 小时内向疫情发生地反馈初步排查管控结果,形成信息闭环。非疫情发生地,也应主动排查中高风险区域流入人员,防止疫情蔓延扩散。
对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 1、2、3、5、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 1、4、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对有低风险地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