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1.说明: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主要内容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在语文、数学、科学、体育、艺术、德育等学科中掌握知识、技能的程度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监测。
教育部参照我国教育教学中常用的“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借鉴国际通行方法,将学生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I 待提高)、水平Ⅱ(中等)、水平Ⅲ(良好)和水平Ⅳ(优秀) 四个水平段。
“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指样本县监测结果报告反映的抽测科目上学生的学业成绩平均分达到国家划定的水平Ⅲ临界分数以上。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报告(样本县),监测采用了“校 间差异占总体比例,即校间差异比”来反映县域内学校之间教育质量的均衡。
校间差异较小的临界值为0.1,校间差异较大的临界值为0.2。“校际差异率低于0.15”指样本县监测结果报告反映的学生有关学科成绩校间差异数值低于0.15。
2.档案材料:学校教学亮点材料。
3.工作措施:对照监测内容开足开齐课程,并按标准实施。
4.具体办法:(1)搜集每年监测内容向学校反馈,要求学校针对弱项进行补充;(2)对学校将监测项目范围内课程开足开齐,并按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