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教育教学目标的整体性和丰富性,学生的学习方式也必然是多样而变化的。研究性学习不能完全取代其他学习方式,而应该其他学习方式的一种补充。探究性学习继承和发展了布鲁纳“发现学习”的思想精髓,但是,我们提倡“发现学习”并非完全排斥“接受学习”,关键问题要看所学知识的层次和类型。
我国中小学教育在学生学习方式上的误区,在于用“接受学习”一种方式来对待所有形态的知识;或者说,没有认识到知识具有不同的形态,学习也必须采取不同的方式。至少在当前,我国中小学常规课堂教学主要仍然是侧重于学习“事实知识”和“原理知识”,不可能也不应该摒弃或排斥接受学习,必须批判的是在接受学习过程中的“机械学习”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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